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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和林县现千亩违法用地:档案残缺办出土地证

  图为档案中仅有的一张登记表 孙吉 摄

  “当时承诺帮村民打井和架高压线,村里把三百多亩土地承包给了天宇公司,现在这家公司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,至少在村里圈地一千多亩,部分土地还办出了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。”30日,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姑子板村几位村民对记者说。

  据了解,村民们所说的姑子板村这片土地中,部分土地被一家名为呼和浩特市天宇商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天宇公司)办理了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而先前这片地是属于姑子板村集体所有。

  据村民反映,天宇公司置换承包了部分村集体土地后,又向政府总共申请了八百六十五亩左右的农用地转用和征用,用于种养项目,并部分办理了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。

  该村康姓村民对记者说:“当时开村民代表会,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村集体三百多亩土地置换,但后来发现被圈了将近一千多亩的土地。高压线架没架起来不说,村集体的土地就这样莫名地没了。”

  另一位常姓村民则表示:“征地的文件里面有补偿款字眼,但是无论是村里还是村民个人都没有拿到补偿款。我就是村民代表,当时是有会议记录的,只同意使用三百多亩。”

  记者随后联系了天宇公司负责人,但该负责人表示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。

  随后,记者来到了和林格尔县国土局,调阅了天宇公司所持有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的登记档案,发现档案里只有一张《建设用地登记表》和一张政府同意天宇公司征地的文件,并没有村民代表提到过的会议记录。在同意征地的文件中显示:当时天宇公司是以生态综合治理名义申请了土地利用指标,并且是通过“有偿方式”进行征地。

  依据当时施行的《土地登记规则》第五十九条中规定,土地登记形成的文件资料主要应有:土地登记申请书、土地登记收件单、土地权属证明文件、资料、土地登记审批表、地籍图、土地登记簿(卡)、土地证书签收簿、土地归户册、土地登记复查申请表、土地登记复查结果表、确权过程中形成的协议书、决定书等,并由土地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、更新、提供应用。

  没有法律规定的大部分要件和村委会的转让、补偿相关资料,天宇公司是如何仅凭一张文件和一张登记表就办理出了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的呢?对此,和林格尔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表示:“我们也不太清楚,需要开会研究一下。”

  针对村民所说的补偿款,征地时曾担任姑子板村书记的云忠忠说:“当时村里面和村民都没有收到所谓的补偿款。我也不知道天宇公司怎么能在国土局办出土地证,具体情况不清楚。”

  记者在村民所说的土地上发现,该土地已经被租给了一家搅拌场和另一家企业,而失去了土地的村集体和农民却至今也没有拿到补偿款。

  中新网记者将对此事继续关注。(孙吉)